想要在日本定居时只有申请人已在日本构筑起了永久的生活基础,且该外国人的定居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的情况,其申请才会被准许。具体条件如下,只有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永住申请才会被批准。1. 作为一般标准,必需持续住在日本达5年以上(原日本人以及日本人和永住者的配偶者、子女、得到难民认定的人员,不一定需要在日本居留5年以上。但是,并不是在日本住了5年就一定能获得永住的许可。)2. 必需拥有维持独立的生计的资产和技能。(原日本人以及日本人和永住者的配偶者、孩子、得到难民认定的人员,不一定需要在日本居留5年以上。)3. 品行端正。但对日本人以及永住者之配偶或子女无此项要求。4. 身体健康申请永住的手续如下:到管辖所居住地区的入国管理局去办理申请手续。所需资料如下:1. 申请书2. 能证明申请人品行端正的材料Ⅰ所得税、固定资产税、住民税、事业税等过去3年的纳税证明书Ⅱ对本国以及地方社会有过贡献者,提供表彰状、感谢状、推荐状等能证明材料。3. 证明申请者有足够收入以及资产或技能以维持独立生计的材料(申请者是被扶养者的情况,有关扶养者的材料)Ⅰ证明其资产(不动产,存款等)的书面资料Ⅱ能说明过去3年间所得税交纳情况以及职业的材料Ⅲ营业许可证书的复印件Ⅳ如经营企业,还需要该企业登记簿誊本,以及过去3年的损益计算书,营业报告书等的复印件4. 体检报告书,明确记载有无有害公众卫生的疾病(梅毒,其他传染病疾患,毒品等的中毒)5. 身份保证书6. 有关证明身份的材料Ⅰ以日本人之配偶等理由申请的情况,需提供日本人配偶者的户籍誊本。Ⅱ由于取得在留资格而申请永住的情况,需要能证明国籍的材料?出生证明?其他取得在留资格所需证明。7. 有关希望获取永住许可的理由的陈述书(日语)。(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2,3不需要)(获得难民认定者3不需要)永住和归化不同,需要办外国人登录和再入国许可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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