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人将有关材料提交于入学管理科。代理人(父母, 亲戚或他人)提交时要熟悉报考人的 学历、简历及其他有关内容,以便回答有关问题。
与材料上的姓名不一致时需要向法院申请证明是同一人并提交此证明。
中文材料必须要用韩文或英文办理公证,须提交材料原件和公证原件。
除了已交的材料之外,为了审核的需要,可能要求提交其它材料。
所有材料需要按时提交,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 材料内容上有虚假或作弊情况时取消入学资格。
- 提交的材料不可返还或更改。
学生在材料上必须写正确的电话号码和住宿地址,如果更换了联系方式,须即刻向入学部报告。因联系方式不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将由学生自负。
所有提交的材料不可返还或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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