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容易使人无意而为的事有哪些呢。
- 把放置于扔垃圾处的东西带回家
电视机、自行车、电器等、特别是被认定为有财产价值的东西会被判定为侵占罪。
- 乱扔垃圾
扔垃圾处也有之相应规定(废弃物处理法)。不按照规定方法把垃圾扔在指定地点就是违反法律。比如把自行车或冰箱扔在河岸边或山里,把含水分的垃圾或塑料瓶等家庭垃圾乱扔到马路上或附近的空地等都要被罚款。
- 酒后骑自行车、边打伞边骑车、边打手机边骑车
喝酒后不允许骑自行车。会判处处以5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另外,东京都的道路交通规则有所更改,禁止边打伞边骑车,边打手机边骑车。如果违反将处以5万日元以下罚款。
面向外国人的危机管理讲座"自行车原来这么危险!"
- 转售票券
烦扰防止条例禁止以向他人转售演唱会票或入场券为目的而购买票券。最近能够通过网络轻易把票券转售,请务必小心。比如打算在网上以高价拍卖而购买票券(抄黄牛票)、或是把在网络拍卖到的票转售给他人,都被认作是违法行为(违反旧物品营业法)。
- 靠网络拍卖赚钱
网络拍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商业目的进行,则需要取得"旧物品商"的营业许可。如果是出售自己不需要的物品则没关系,可是如果在自己的国家低价大量购买然后在日本进行网络拍卖赚钱的话,就属于商业行为,需要营业许可。如有违反,会判处3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触犯不要认为是在网络上进行不会被发现,实际上曾有过被警察逮捕的实例。
- 违法复印、违法上传
把拥有著作权的软件或影像公布于网络使之处于任何人都能下载的状态是违法行为。另外,把类似动漫人物这样拥有著作权的画像随便贴在自己的主页上,在自己的博客空间里写热门曲目的歌词也是违法行为。(仅限于著作权所有人对登载者提起诉讼的情况。)
- 卖掉自己的手机,买别人的手机
禁止把自己名义的手机卖给电话公司或他人,或者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手机(手机的不正当使用防止法)。另外,在签订手机合约时胡乱填写姓名、地址、出生年月日等也是犯罪。
- 使用朋友的月票
坐电车的时候,不能使用朋友的月票。这是违反铁道营业法要被高额罚款,没收月票。不只是月票,周末通票和周游券等也一样,不能和朋友共用同一张票。不过,公交车月票等没有写明使用者姓名的"持件人式"月票,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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