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注册
若持有以下滞留资格签证入境的外国学生自入境日起90天以上居留,本校提供预约出入境事务所及办事处的服务。
文化艺术(D-1)、留学(D-2)、产业研修(D-3)、一般研修(D-4)、采访(D-5)、宗教(D-6)、派驻(D-7)、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教学(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业职业(E-5)、艺术表演(E-6)、特定活动(E-7)、非专业就业(E-9)、船员就业(E-10)、访问同居(F-1)、居住(F-2),、同伴(F-3)、观光就业(H-1)、访问就业(H-2)
但外交(A-1)、公务(A-2)、协定执行人(A-3)及其家人,从事于外交、产业、国防领域重要业务的人及其家人以及法务部长官特别认可为不需要外国人登记者,滞留6个月以内的加拿大国民中进行属于文化艺术(D-1)、宗教(D-6)、访问同居(F-1)、同伴(F-3)、其他(G-1)滞留资格的活动时不需要外国人登记。因此无需预约外国人登记。
此外,在登记对象外国人中出生在韩国而得到滞留资格后滞留期间超过90天,或得到滞留资格变更许可后滞留期间超出90天者,或丧失韩国籍并取得外籍后在韩国滞留90天以上时,赋予滞留资格或滞留资格变更许可时要进行外国人登记。请提前预约滞留资格赋予申请或滞留资格变更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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