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学生奖学金制度
Ⅰ. 以下相关联的定员以外的外国留学生可以支付入学金及授课费的100%奖学金
- (预定)指导教授推荐的外部研究课题研究(辅助)员
Ⅱ. 以下语言成绩中拥有至少一种以上的学生可以取得及学费30%奖学金。
托福80分,雅思5.5分
※ 但是,以英语为母语的学生英语圈国家接受中等教育或者高等教育并毕业的学生免除提交语言能力成绩单
※ TOPIK4级持有者可以获得20%的奖学金
Ⅲ. 本校国际教育院研修两个学期以上的入学生,入学金可以以奖学金的形式支付,按TOPIK成绩的不同,根据以下表格可以支付不同比例的学费奖学金。
奖学金(授课费)3级10%,4级20%,5级30%,6级40%,6级+ II. 项的英语语言成绩100%
Ⅳ. 希望通过语学能力获得奖学金者,要提交外文能力成绩表。以申请之日为基准,2年内有效。
Ⅴ. 在学期间,以上各项奖学金支付条件符合者,将从下学期开始获得奖学金。
Ⅵ. 相互交流及姊妹学校校长推荐的学生根据合同指定的条件支付奖学金。
Ⅶ. 接受外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在本校可能会有奖学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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